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施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支持施工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于2022年11月8日-1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工,13411958884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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