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电力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华润电厂项目用地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合宗事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情况
(一)合宗前
2013协007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澳仔沟村南浮岭,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地面积12310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总建筑面积123103平方米。
2015协001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澳仔沟片,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5065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65年12月29日止),总建筑面积375981平方米。
2013协007、2015协001宗地的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在空间位置上紧邻。
(二)合宗后
合宗后宗地号X2023-0004,用地面积为373757平方米,为上述两宗地分项功能的数量之和。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2013年4月7日起至2063年4月6日止),权利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及地点
公示期为20天,自2023年4月26日至5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宗地合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商报》及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https://www.szss.gov.cn/)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文贞楼一栋2楼)
附件:合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赖工,0755-2210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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