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项 | ☑新增户外广告设置 □续延户外广告设置 |
申请单位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乐轩酒店 |
受理编号 | CGJH-202311 | 申请日期 | 2023年4月19日 |
内容摘要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乐轩酒店设置户外广告事宜 |
许可日期 | 2023年4月21日 | 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0日 |
决定内容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乐轩酒店: 经研究决定,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在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老龙坑一路372号女儿墙位置设置长2.5米;宽0.8米;厚度0.1米;距地高度9.5米且上下不得突出墙面的外轮廊线的楼宇标识。同时,申请单位须按如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严格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规格样式及时间要求设置,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严格遵守《户外广告设置安全承诺书》的承诺事项。 3.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当自行拆除或重新申报。 单 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 期: 2023 年 4 月21日 |
广告样式许可图 |  |
二、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2101420
电子邮件:hzqcgzhzfj@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