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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行政事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鹅埠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行政事务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岗

  1.岗位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2)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专项治理活动;

  (3)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4)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6)参与涉及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调解;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2)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法院等机关单位调解员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如word、wps、ps等;

  (5)撰写调解记录、调解协议、调解总结等文书工作;

  (6)熟悉当地风俗民情,善用当地方言沟通(粘米话、福佬话、客家话);

  (7)本地户籍中共党员身份的退伍军人,且有乡镇单位基层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限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9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报名方式。

  (1)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bzzzbm@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鹅埠镇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员+姓名+手机号”,(如若进入笔试,于笔试当天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鹅埠镇组织部门)

  (2)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上交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组织人事部门,电子版材料请注明“鹅埠镇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员+姓名+手机号”。

  (3)报名登记表,文件名统一为“鹅埠镇人民政府行政事务员+姓名+手机号”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一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择优选择考生来鹅埠镇人民政府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将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综合能力素质、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地点:鹅埠镇人民政府,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最终录用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未被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复审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岗位中有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岗位中有要求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对应的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料。

  六、人员聘用

  (一)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二)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七、防疫要求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防疫有关规定管理。所有报考人员须注册“粤康码”,并提前做好健康申报。面试当天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报考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试。

  (三)尚在外地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考核成绩无效;

  (二)咨询电话:0755-22102360;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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