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纳入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的建议
提出人:吴曲波
建议内容(摘要):
建议支持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纳入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让企业在小漠港享受到与深圳一致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建议参考全国首个跨省、市级行政区域建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两地三方共同建设管理运营模式,以共建共管共享为原则,由深圳、汕尾、盐田港集团三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立统一的管理和运营体制,走好“区域协同、区港联动”的特色发展道路。
答复内容(摘要):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正积极推进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对外开放,支持我区以港兴城,助力企业业务畅达海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在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基础上,积极探索综合保税区申报设立事宜。
深汕合作区积极推动区内企业享受与深圳一致的各项优惠政策。海关、检验检疫方面:深汕合作区海关关务由汕头海关管辖,直属海关查验监管和服务方面适用的政策法规都是一致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与汕头海关签订了《汕头海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推进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发展工作合作备忘录》。共同积极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发展,全力打造新发展格局下落实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创新高地,创建关地协力共进样本,助推合作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税收方面,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管辖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执行与深圳市一致的税收政策。外汇方面,深汕合作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享受与深圳市一致政策。
(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跨北京、河北两个地理空间相连的行政区域组成,分为口岸功能区和保税功能区。保税功能区面积约3.52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已封关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6号令)第三条,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漠港纳入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需综合考虑中间开放水域等地理空间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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