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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第20210589号代表建议办理内容摘要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设立优质产业园区运营商库,支持优质运营商管理和服务输出的建议。

  提出人:叶家嘉、刘健、卢边芳、汤琪、李晓桃、宋广军、徐亮、林慧、钟华

  建议内容(摘要):

  (一)设立优质产业园区运营商库,鼓励其中的运营商进行轻资产输出,重点承接那些“小而散”的民营园区和村集体物业进行运营,将运营商承接运营的租赁年限提高到不少于10年,保证运营商有较长的运营时间来实现获利,最大程度发挥运营商专业运营服务体系和服务团队的功能,实现高质量运营,促进园区专业化发展,实现产业集群。

  (二)政府对于名录内承接运营服务的供应商,可依据其承接的园区规模以及运营成效等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1.根据运营商承接的产业园区规模大小,对其在园区改造提升上的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运营商对老旧园区投入改造,提升园区品质;

  2.政府可与运营商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约定准入产业、产业集聚度等指标,对于目标达成良好,形成产业集聚的运营商给予奖励;

  3.对于村集体物业园区的承接,建议可不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而采取与村集体协商,以按照市场化方式,在充分保障村民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各方因素,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价格承接。

  答复内容(摘要):

  合作区自成立以来,已供地产业项目96个,供地总面积432万㎡。目前产业园区主要集聚在鹅埠、鲘门片区,片区内已投运、已竣工的35个产业用房(园区)总占地面积182.5万㎡,总建筑面积314.9万㎡。其中,民营企业投建园区用途主要为企业自用,可供租赁的空间以国有物业为主,区属国有物业出租厂房比例为86.7%,园区运营状况较好。

  根据我区产业园区现状,为盘活深汕特别合作区存量产业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突破当前招商引资供地瓶颈,我区正在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办法,探索通过区属国企对闲置产业空间统筹运营、产业空间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与管理、企业入驻评估及备案、租赁管理以及优质项目引进等工作,提高产业空间利用率。

  一是将产业引进以供地为主的模式,调整为供地和厂房租赁并行的方式,在符合产业空间布局和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对意向进驻企业,以厂房租赁作为首选方式解决企业空间需求,确保现有空间得到充分利用。

  二是探索以区属国企为运营主体,通过收购、转让、租赁等方式,统一对区内闲置产业空间进行管理,解决部分存量产业空间空置问题。对集中连片、占地规模较大的低效产业用地,可采取政府统一收储的方式,或考虑引入社会资金,利用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雄厚资金实力,进行二次开发建设。

  三是出台《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空间管理暂行办法》,优化园区内产业空间管理模式,盘活已建成园区产业空间,协助园区招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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