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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第20210399号代表建议办理内容摘要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适用“革命老区+经济特区”政策,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王延奎、吴曲波、江锦意、赵大运、洪巍、刘剑洪、邢向钊、夏枫、杜量衡

  建议内容(摘要):

  一是建议支持深汕合作区做好政策适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12号)“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要求,建议市级层面协调国家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海事局设置驻合作区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建议市规划等部门支持深汕合作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予建设用地指标扶持,优先安排建设项目使用耕地林地定额;建议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考虑合作区实际,在考核时适用老区标准,扩大合作区发展转圜余地。

  二是建议支持深汕合作区做好政策适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要求,建议市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大力支持深汕合作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年度投资计划中给予更多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等支持,推动各类基础设施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建议市教育、政数、卫生等部门对深汕合作区学校、医院、通信网络等公共基础建设在省、市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给予更多倾斜,助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建议市级层面优先安排500强制造业企业、市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到深汕合作区投资兴办实业;建议鼓励深圳科研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搭建中试、小批量试生产等平台。

  三是建议支持深汕合作区做好政策适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旅游”要求,建议市文化、文物等部门指导深汕合作区(革命老区)建立红色资源保护机制,对红色资源、革命遗址遗迹加强保护、管理和研究;建议支持深汕合作区完善红色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指导旅游企业在深汕合作区开发、推广具有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线路、产品及服务;建议在深汕合作区建设深圳市第二干部学院,强化红色基因传承,强化干部培训。

  答复内容(摘要):

  (一)深汕特别合作区把握“双区”驱动和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契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以《工作方案》为核心的“1+N”体系。启动农村综合性试点改革工作,形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我区正积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批复文件中未落实事项,继续协调对接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加强与海关、边防检查、银保监等中央驻粤机构的联系沟通,争取相关部门设立驻区机构及配备编制。加快推进四镇改设街道和体制改革,完善区街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体制,理顺隶属关系和机构职能边界,正在向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考核时适用老区标准。

  (二)我区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一是在编制相关规划过程中积极谋划小漠国际物流港、广汕铁路、深汕铁路、深汕西高速改扩建、深汕二高速等一批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提出“一引、三蓄、两厂”的供水布局。一引为白盆珠水库引水工程,三蓄为明溪水库、水底山水库、北坑水库,二厂为西部水厂和中心水厂,解决合作区供水需求。三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开展中心水质净化厂前期建设工作;并将西部水质净化厂、南部水质净化厂、东部水质净化厂、中心北水质净化厂作为“十四五”储备项目;四是《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利综合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修编—防洪(潮)排涝专项规划》中提出对明热河(赤石老镇段)拓宽河道,加大该区域排水通道的过流能力,综合提高赤石老镇区域内涝防治重现期。我区暂未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积极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但未获得审批。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2016-2020年,我区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共计14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9.2万元,教育文化5146万元,卫生医疗1853万元,社会保障500万元、农业农村6.887亿元、产业发展375万元、乡村振兴资金10.2亿元。我区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对接深圳市工信局、科创委和商务局等上级职能部门和工商联、上市企业协会、机器人协会等组织,加强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企业深度对接。已引进96个产业项目(其中88个来自深圳),其中已投产31个,在建34个,已供地未动工31个。计划总投资超537亿元,全部达产后预计年产值达988亿元、预计年税收70亿元,可提供7.6万个就业岗位。下一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深汕湾机器人小镇、海洋智慧港为依托,着重引进国内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科研机构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实践基地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三)根据《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区内的16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了现场摸排工作,充分了解合作区文物保存现状,为下一步文物保护和文旅资源活化利用奠定基础;加速推进全区“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辖区内现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联动,确定空间布局方向,高质量提升文体旅游产品竞争力;下一步将落实文物监管责任,加强文保工作宣传推广,按照“属地管理”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与各镇政府、各文化站建立文物安全基层保护组织,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组织各镇文化站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文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活动,普及文物保护、文物消防等知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干部培训,争取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设立深圳市第二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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