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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局

深汕特别合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从业人员493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1.5%,零售业占58.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1.8%,零售业占68.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7个,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1.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9

493

批发业

66

15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

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

2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

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

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

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6

6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

31

贸易经纪与代理

4

4

其他批发业

9

21

零售业

93

336

综合零售

5

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

6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

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

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

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3

11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

3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9

7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

24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9

493

内资企业

157

485

国有企业

3

59

集体企业

2

14

有限责任公司

8

40

私营企业

144

37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6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4亿元。负债合计1.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6

1.31

1.80

批发业

1.12

0.94

0.3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02

0.00

0.0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0.02

0.00

0.0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00

0.00

0.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00

0.05

0.0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05

0.09

0.0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0.14

0.02

0.1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08

0.76

0.07

贸易经纪与代理

0.80

0.01

0.00

其他批发业

0.02

0.00

0.04

零售业

0.54

0.36

1.48

综合零售

0.00

0.00

0.0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04

0.02

0.3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01

0.00

0.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01

0.00

0.0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00

0.00

0.0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0.23

0.18

0.8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04

0.03

0.0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17

0.12

0.1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04

0.02

0.0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110人(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

110

道路运输业

13

52

水上运输业

1

27

航空运输业

1

9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

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

17

邮政业

1

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有限责任公司24.5%,股份有限公司占21.8%,私营企业占53.6%(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21

110

内资企业

21

110

有限责任公司

1

27

股份有限公司

1

24

私营企业

19

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7亿元,负债合计0.4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8亿元(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57

0.41

0.08

道路运输业

0.24

0.06

0.06

水上运输业

4.94

0.32

0.00

航空运输业

0.36

0.00

0.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0

0.00

0.0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02

0.02

0.01

邮政业

0.01

0.01

0.01

  注:表中数据不包含铁路系统普查数据。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292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6.7%,餐饮业占53.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4.6%,餐饮业占65.4%(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3.3%,私营企业占96.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0

292

住宿业

14

101

旅游饭店

3

7

一般旅馆

9

85

民宿服务

2

9

餐饮业

16

191

正餐服务

15

18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2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0

292

内资企业

30

292

有限责任公司

1

10

私营企业

29

2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亿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5亿元。负债合计1.4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0.17亿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3

1.44

0.17

住宿业

1.58

1.11

0.07

旅游饭店

1.26

0.93

0.00

一般旅馆

0.19

0.17

0.07

民宿服务

0.13

0.01

0.00

餐饮业

0.35

0.33

0.10

正餐服务

0.35

0.33

0.10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0

0.00

0.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112人(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

11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2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

8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20

112

内资企业

19

112

有限责任公司

6

95

私营企业

13

1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0亿元。负债合计21.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9亿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3.40

21.39

4.8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27

0.04

0.0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0

0.00

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13

21.34

4.88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6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7个,物业管理企业1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个,房地产租赁经营8个。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47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8人,物业管理企业14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人,房地产租赁经营33个(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6

547

房地产开发经营

37

348

物业管理

17

142

房地产中介服务

14

24

房地产租赁经营

8

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0.81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9.0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0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1亿元,房地产租赁经营1.66亿元。负债24.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3亿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0.81

24.56

0.23

房地产开发经营

59.01

22.56

0.13

物业管理

0.04

0.02

0.05

房地产中介服务

0.11

0.00

0.0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66

1.98

0.0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113个,从业人员77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9个,从业人员766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8.4%,商务服务业占71.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1.4%,商务服务业占88.6%(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9

766

租赁业

31

87

商务服务业

78

67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09

766

内资企业

108

758

集体企业

1

2

有限责任公司

8

380

私营企业

99

37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82亿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60亿元。负债合计42.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亿元(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82

42.51

1.90

租赁业

0.22

0.15

0.13

商务服务业

84.60

42.36

1.7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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