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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全力推进依法行政,GDP预计继续实现两位数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5%以上,法治政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区通过深入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政治和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党工委、管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区党工委会议、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等重要论述。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提出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聚焦聚力作用,围绕打造世界一流汽车城目标,推动法治深汕建设取得新突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6个,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及时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形式提高全体党员法治素养,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常态化。将区直各部门、各镇负责人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纳入区“法治深汕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印发《区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重点任务分工》和《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做深做实。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要求,开展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法治督察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案后认真研讨,总结经验,倒逼行政行为规范开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我区聚焦聚力薄弱环节,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和制度化建设。积极配合推动立法工作。推动《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立法进程,多次与省司法厅就《条例》中“特区+老区”合作模式以及经济、社会、乡村振兴领域改革创新等修订内容召开立法协调会,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送省20个厅局及汕尾市政府征求意见并进行修订。规范文件管理。对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全区具规范性文件内容的文件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首次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区2011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有效、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全区文件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加强重大制度建设。印发《区2022年度重大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实施涵盖政府投资、产业支持、社会保障等范畴的13项重大制度,印发《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等5项重大制度,为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着力提升行政决策质量。我区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区管委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并根据区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已实施完成《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区各机关单位、各镇已实现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区级法律顾问作用,针对闲置土地认定、产业监管协议等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为我区多个重大项目决策的推进保驾护航。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区深入调研、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摸清底数夯实执法工作基础。以民革市委会对我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为契机,梳理全区各执法单位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违法执法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对全区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分析掣肘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困难与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为指导全区规范文明执法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区各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活动,通过率及优秀率均达100%。积极打通执法证申领渠道,完成执法证换新工作。各执法单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安全生产、土地监察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工地违法滋事和非法阻工、讨薪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开展“反偷渡、反走私、防输入”专项行动;严查娱乐服务行业等场所“黄赌毒”行为,涉黄警情同比下降33.3%,涉毒警情降幅100%;严格开展违法图斑执法,创新设立三级督导机制,有效推进耕地整改工作,盘活耕地资源。开展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交通综合执法行动,其中“蓝箭”执法行动48次、“雷霆”执法行动11次、泥头车专项行动23次,各类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六)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我区不断进行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启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法援律师库,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各类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完成行政村(社区)选定目标要求。全区达成村(社区)法律顾问100%覆盖目标。首次采购人民调解服务项目,为公安、法院等单位配备人民调解员。成立区第一个行专性人民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增强基层矛盾化解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区实施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实现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零的突破。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法律咨询窗口”,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着力构建与世界一流汽车城相协调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印发、公开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评估分析,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培育公职律师队伍,加强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点审核、定期清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紧扣乡村振兴主题,精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搭建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调市司法局探索畅通四镇行政复议渠道,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开展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及创建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区土地整备、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区各单位整体协同联动和全区人民群众参与,提升普法实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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