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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在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内容,有的放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要求,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系列法治专题传达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指示论述纳入“第一议题”学习计划,着力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广东省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要求,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多途径法治学习,充分研究并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细化具体措施,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相关业务法规培训,先后组织员工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物权专题《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促进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业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将法治宣传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举办“宪法宣传进乡村 送法下乡暖人心”2022年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资源管理条例》等法治知识,并在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政策宣讲调研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加入法治内容,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1.加快制度建设与完善

  我局现已制定并印发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6项财务内控管理办法,会议规则、考勤请休假、应急值班等内控制度。管理局内控制度建设基本完成。

  2.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队伍

  为解决我局成立初期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一方面积极招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补充法治政府建设力量,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采用驻点和远程服务两种方式提供双服务,局法制组及服务机构形成协同的关系,对体制机制调整期间我局履行具体法定职责提出法律建议,确保过渡期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审核、修改土地出让合同、采购合同、供地方案、招标代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合同130份;审核工作方案、通知复函等公文26份;出具58份法律意见书;代理2起行政复议案件;评查300余份行政许可案卷;参加62次会议并承办法制工作处理公文350余件。

  (三)全力提升管理局依法行政能力

  1.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机制

  我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深圳标准开展各项工作,依照权责清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20〕328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市政府令〔2020〕329号)文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查、地名批复合并办理,永久路口开设审批与市政管线接口审批合并办理;对于房建类项目,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或者规划设计要点)等并联办理。通过整合审批流程,其中招拍挂用地承诺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建立项目报建“提醒+答疑”机制,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缓解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建设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申请报建而影响审批进度的情况。基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指标核定和落实程序》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拟定了实物留用地材料相关附件模板,拟定了合作区留用地相关政策宣传手册,落实结合宣传简化留用地指标核定和落实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权益。

  2.努力健全服务机制,着力实现在线审批

  为进一步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我局紧跟市局政务服务信息化步伐,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共38个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已制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会议工作规则》,规范和完善决策内容和程序,对合作区规划国土相关重大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意见,逐级上会讨论,各事项均需局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重大复杂事项不得少于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意见,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今年出具各类法律意见共计58份,重大复杂事项法制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努力破解执法障碍,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因合作区体制机制的原因,我局未列入《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其各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之中,因此不具备与其他管理局同样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致使我局无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仍根据现有条件开展监察工作,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同时针对合作区的违法建设现象,结合合作区“一户一宅”政策、积极协助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四镇核查所涉范围的规划土地情况,协助推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认定等执法工作。此外,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2022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并及时在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公示工作。

  ()多形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不断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所有信访件均已按时按规范处理并上报情况,未出现未处理,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成功化解了一宗信访积案,期间未发生闹访缠访现象。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局高度重视,充分研讨,提前研判,指出症结,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积极研究应诉方案。代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全面调查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区,选取11处威胁人数较多的地灾点按照深圳标准进行自动化监测;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制度,建立镇、村、户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印发2022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按照《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地灾点调查、评估、认定,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和核销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仍需加强

  因深汕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结构多样,多以年轻人为主,经验不足且流动性大,加之合作区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各项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时间紧、任务重,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多样,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灵活性不高,存在生搬硬套的情形。

  (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未落实到位

  因合作区体制机制原因,我局的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导致法治建设中执法板块的缺失,致使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仍未落实到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大法律素质培养力度

  我局将持续加强全局范围内法治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集中学习力度。

  (二)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和改革双向动力

  抢抓“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重大历史机遇,结合上级要求及自身实际,在解决规划调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等重点领域上进一步深化探索、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为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落地生根贡献深汕力量。

  (三)自加压力,全力提升审批管理水平

  全力推进存量数据整理及录入,协调上级部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调整线上办理流程,全面实现各类业务的线上审批功能,在办理流程、办理标准、办理时限上自加压力,全力提升审批管理层次及水平。

  (四)积极作为,努力跟上执法工作建设

  面对执法环节的法治建设,我局将积极作为,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缺失、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努力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未解决上述问题前派出执法人员以市局名义支持开展合作区的测绘、地质矿产、地名等领域执法工作,积累执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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