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完善“三权分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地林木流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地林木流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gzhzfj_lyk@szss.gov.cn。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地林木流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地林木流转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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