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下达文件,现将我区截至2021年3月的直达资金下达情况公开如下:
一、市财政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直达资金共计971万元。其中,一是202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300万元,二是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部分581.45万元。三是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5万元,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17万元。
二、区发改财政局资金分配情况
上述直达资金已由区发改财政局全部下达至区级主管部门,并按文件要求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具体下达情况如下:一是下达区住建水务局202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300万元,二是下达区公共事业局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部分581.45万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5万元和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17万元。
三、其他情况
目前区发改财政局已印发有关督办文件,要求上述主管部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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