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通过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专栏“业务咨询”栏目咨询互动(https://www.szss.gov.cn/)。
监督电话:155211940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领导 | 部门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 | 区党政办 |
2 | 机构设置 | 部门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直(下)属单位设置及其职能等 | 区党政办 |
3 | 机构概况 | 深汕特别合作区概况 | 区党政办 |
4 | 规划计划 | 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项规划文件 | 各单位 |
5 | 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区级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草案报告及相关报表等 | 发改财政局 |
6 | 部门预决算 | 区各单位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 各单位 |
7 | 专项资金信息 | 深汕特别合作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区发改财政局 |
8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深汕特别合作区直达资金情况 | 区发改财政局 |
9 | 政务服务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各单位 |
10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人员招聘等人事工作动态 | 区组织人事局 |
11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相关条例、招标公告等信息 | 各单位 |
12 | 应急管理 | 预警公告、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应急常识等信息 | 区应急管理局 |
13 | 统计信息 | 深汕特别合作区主要经济指标 | 区发改财政局 |
14 | 安全生产 | 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 依法组织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 区应急管理局 |
15 | 事故应急处置 | 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相关信息 |
16 | 预警和预防 | 安全生产警示通报等相关信息 |
17 | 事故隐患曝光 | 曝光生产安全隐患信息 |
18 | 事故形势分析 | 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 |
19 | 行政事项公示 | 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 |
20 | 网站报表 | 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门户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区党政办 |
21 | 其他 | 公告通知 | 部门与社会公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需要及时主动公开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告、信息公示等 | 各单位 |
22 | 工作动态 | 重大会议、领导活动等工作动态 | 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