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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7849R/2024-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3-12-28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留用地(XM-2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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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留用地(XM-2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精神和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小漠留用地(XM-2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精神和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小漠留用地(XM-2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XM-21地块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元新村鹏兴大道南侧,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面积5565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1,总建筑面积172539㎡,主导用途为住宅,主要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建筑限高80米(沿鹏兴大道一侧建筑限高放宽至100米),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及停车位应进行专题研究论证,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公共开放空间等其它未尽事宜按《深标》核定。

  具体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政府  

  (三)https://www.szss.gov.cn/(深汕网)

  (四)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6日止。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我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3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1.附件1.公示图表.jpg

2.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