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4点
地点: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102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定价方案
【方案一】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二类。居民类按用水量0.87元/吨计收,非居民类按用水量1.25元/吨计收。
【方案二】与自来水价格体系衔接,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类按用水量0.85元/吨计收,非居民类按用水量1.26元/吨计收,特种用水按用水量2.50元/吨计收。
(二)征收对象与方式
1.向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包括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
虽使用公共供水,但因污水循环利用、大量蒸发或者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排水计量设备的,经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
3.排水户应缴污水处理费按月计算征收。其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三、现行标准
截至目前,我区暂未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四、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定价格成本监审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对我区2021-2023年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开展成本监审。经审核,2021-2023年污水处理平均成本企业上报数18,055,736.51元,核定污水处理平均成本9,146,514.02元,核减8,909,222.48元。污水平均处理量为301.47万吨,平均售水量821.78万吨。按污水处理量计算,平均单位成本3.03元/吨,核减2.96元/吨;按售水量计算,平均单位成本1.11元/吨,核减1.09元/吨。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9名)
李炯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旺官社区居委会
郭佳伟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旺渔村委
柯传武 个体业主
吕君明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人民政府
张宝林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村委会
张务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
江小思 自由职业者
朱容友 自由职业者
张剑平 自由职业者
(二)经营者(1名)
金俊伟 深水深汕水务有限公司
(三)相关专业人士(3名)
景 琪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白维维 中电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戴文权 深圳市清泉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有关政府部门人员(4名)
肖程洲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彭泽彬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
程小锋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政府
叶文志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政府
六、旁听人名单
李 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郑国生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政府
林超粤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东旺村委
七、听证人名单
游鹏飞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副局长(主持工作)(听证会主持人)
肖承蔚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发展规划科科长
陈金福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水资源科科长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