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码头项目用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事项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1.项目名称由“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码头项目”变更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国际物流港二期工程”。
2.项目海域使用权人由“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止。
三、公示期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用海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755-22091687,电子邮箱: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