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南部组团小漠港区05-22、05-24、05-4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对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街道通港大道与红海大道交叉口附近,包括区05-22、05-24、05-47三个地块:
05-22地块。用地面积46108㎡(2000-114坐标系),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82994㎡。
05-24地块。用地面积14944㎡(2000-114坐标系),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M1/C1),容积率1.5-2.0,总建筑面积22416-29888㎡,配套母婴室、公共厕所,备注:具体用地性质在土地出让阶段予以确定。
05-47地块。用地面积19854㎡(2000-114坐标系),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39708㎡,配套母婴室、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
其它详见图表。
二、公示地点及网站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办事处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网)
(四)《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737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1.公示图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