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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07849R/2025-0060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成文日期: 2025-06-09
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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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引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招生对象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合作区户籍或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合作区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合作区居住满1年、连续在合作区或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办法

  (一)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积分材料,经预核、联审后取得积分,根据积分排位安排相应学校学位。

  (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须通过相关部门向区公共事业局申请学位,由区公共事业局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三)学位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小学一年级申请链接:https://sszs1.szssscri.com:10001/visitsshzqxyjz

  初中一年级申请链接:https://sszs1.szssscri.com:10001/visitsshzqcyjz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6月中旬

  (二)资格审核:6月下旬-7月

  (三)学位安排及公布招生结果:8月上旬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1.附件1: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深汕实验学校、二高深汕学校2025年秋季学位申请指南.pdf

2.附件2: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范围图示.pdf

3.附件3:深汕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范围图示.pdf

4.附件4: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办法.pdf

5.附件5:租赁房屋学位锁定知晓书.pdf

6.附件6:深汕特别合作区各街道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pdf

7.附件7: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各街道公办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