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操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建新方案》)。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实施目标
通过使用调入节余指标,对建新区进行居住、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项目区及其周边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促进区域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建新区概况
建新区地块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小漠镇、赤石镇和鲘门镇,面积为1579.62亩,共计26个地块,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建新区占用农用地1565.04亩(其中占用耕地1514.28亩),建设用地14.57亩,未利用地0.01亩。根据现行《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新区期末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建新区实施后,主要用于发展生活及配套服务用地、产业及配套服务用地、综合服务用地、交通用地等。
三、指标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深圳市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016号),深圳市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农转用指标为3000亩,本次计划使用1579.62亩,剩余1420.38亩。建新区占用耕地(水田)面积拟由跨省域调出节余指标任务的省份按照相关规定对耕地面积及耕地质量进行相应补充,确保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本事项公示时间30天(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1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我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将在下列网站和现场发布。
(一)网站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https://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赤石镇政府公告栏,上北、蛟湖等村委会(居委会)公告栏。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0755-22106820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1号文贞楼1号楼2楼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