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 《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5. 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区发改财政局(统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通过区门户网站、电子邮箱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