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就您反映的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于2023年3月出台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清单(试行)》。目前该政策及《申报指南》均已在深汕网公示,您可点击http://www.szss.gov.cn//sstbhzq/ssw/jrss/ggtz/content/post_10516264.html查看相关文件全文。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暂无就业创业补贴业务的线上审批权限,相关业务均为线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对象将全部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申报指南》指定邮箱。对于须在“毕业N年内”“连续正常缴纳深圳社保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之日起3年内”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补贴项目,申请对象的申报条件认定时点以电子版申报材料送达邮箱的时间为准。
(2)区统战社会建设局按照邮件送达的先后顺序对电子版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申请表中填报的电话号码联系申请对象,通知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携带相关原件现场核验。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对象当场派发《受理通知书》。
(3)区统战社会建设局自收到《申报指南》规定的全部纸质版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发放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发放相应补贴。
感谢您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发展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和建议,可致电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联系方式:0755-2210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