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魏宁
留言日期:
2021-01-13
主题:
关于居住类公寓建议
内容:
领导好,在2020年7月底我提了一条关于深汕合作区住宅类公寓的建议,不知道能否被采纳。入学积分政策只针对小户型的住宅类公寓,会造成很大的不公平性,如果坚持该政策,是否需要平等对待住宅类物业,而不是只针对公寓类住宅物业,希望领导充分考虑市民的心声,这关系到孩子的入学,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2-20
答复时间:
2021-02-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合作区一直以来持续关注社会民生事业,制定出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详情可登录我区官网查阅),我们致力于向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目标不断前行,也将持续结合合作区建设发展实际,优化完善教育各方面政策措施。如您还有其他教育方面疑问,可致电0755--22101017。感谢您对合作区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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