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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关于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3-02-03 20:30:30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相关要求,现将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海域,处于赤石河下游海域,属于红海大道(小漠镇新寨乡村至深汕大道)道路建设工程的一部分。

  用海概况:项目申请用海面积2.2346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跨海桥梁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此外,本项目使用两座施工栈桥进行桥梁施工,施工栈桥用海面积共0.015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用海时间为2.5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四、海域使用论证单位

  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详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期内提出反馈意见。

  七、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55-22091687

  Email: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附件: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红海大道赤石河特大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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