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深汕特别合作区门户网站(即深汕网)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0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环保新闻、公告通知、应急管理、财政预决算、年度信息公开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专栏、环评管理等。
2025年,我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92宗,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核发60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6宗、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24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宗。全年共立案4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还有1宗案件正在调查阶段。由于我局暂无独立行政处罚权,目前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都是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作出。以上均无涉密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结转下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把关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专人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对产生和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深汕网两个官方网站平台。作为内容保障单位,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网站管理办法,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控、务求时效,做好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助力打造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优质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规定办法,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局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为政策解读的形式创新、内容拓展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6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强化发布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建设,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准确传达政策内涵,发挥好解读效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群众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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