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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抗旱减灾、增加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工作,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作业范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从本通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择机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窑陂水库,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区域。

  三、作业装备

  车载式移动或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

  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区域;如发现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不可擅自靠近、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当地气象部门(电话:0755-22106112)或公安部门报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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