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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图解】《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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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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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规范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以及《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知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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