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我区安全度汛。现将我区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