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创新大道(发展大道至红海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南段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创新大道(发展大道至红海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南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创新大道(发展大道至红海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南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
三、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1栋3楼。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55-22091687。
电子邮箱:nynchyyyj_hyyyk@szss.gov.cn
附件:小漠国际物流港(一期)陆域形成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创新大道(发展大道至红海大道)(一期)道路建设工程南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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