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支撑片区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心水质净化厂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如下:
一、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中心水质净化厂选址于赤石街道宜城大道西侧,选址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规划控制总规模为25万m³/d,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建设施名称为“水质净化厂”。水质净化厂采用地下、半地下式建设水质净化厂,地上复合建设城市公园和其他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等。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相关管控指标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具体指标在下一阶段依据项目立项和可研批复及相关规范研究确定。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2.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人民路1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宜城大道西侧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汕网:http://www.szss.gov.cn
三、公示时间
本次选址与规划条件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4日(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211室(我局地址)(邮编518200),信封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2106875
联系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211室(邮编5182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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