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及《深圳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需每年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19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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