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河长湖长设置,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区领导分工调整,南门河区级河长由吴曲波同志(代理)调整为黄仕栋同志,现将区级河长调整予以公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河流名称
河长姓名
河长职务
调整前
南门河
吴曲波
区党工委书记
调整后
黄仕栋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特此公示。
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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