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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区级河长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河长湖长设置,根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区领导分工调整,南门河区级河长由吴曲波同志(代理)调整为黄仕栋同志,现将区级河长调整予以公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河流名称

河长姓名

河长职务

调整前

南门河

吴曲波

区党工委书记

调整后

南门河

黄仕栋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特此公示。


         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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