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区在2024年国家联审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并于2025年9月3日针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有关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截至2025年9月9日,我区未收到公众意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