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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河入海口东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河入海口东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研究》,现对该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一)SSHM-01-01控制单元

  单元范围17.89公顷(2000-115坐标),主导功能为新型产业用地(M0)或商业用地(C1),容积增量≤26.84万㎡,配套设施为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应设置一条红线宽度不少于16米、连通红海大道和南侧支路的建议性道路。

  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退线、停车位等按《深标》核定,建筑退线还应满足河道、海岸带相关管控要求。

  (二)规划道路

  规划一路、二路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16米。

  规划三路为辅路,单向1车道,红线宽度3.5-8米。           

  (三)规划管理

  1.本规划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建筑容积增量、配套设施为刚性管控内容,后续编制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应以本规划单元控制要求为依据。本规划及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和土地管理的依据。

  2.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符合单元刚性管控内容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审批。

  3.在满足交通功能、道路设计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调整或优化上述道路的情形,均视作符合规划。

  二、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办事处

  (三)http://www.szss.gov.cn/(深汕网)

  (四)《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并注明 “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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