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发改财政局会同深汕公安分局、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公共事业局、区住建水务局于2025年12月12日15:00在党群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就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情况
区发改财政局分别于2025年11月11日、12月1日通过深汕网发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召开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听证会的通告》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听证会人员名单的通告》,公布了听证事项的目的、内容、依据、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以及听证参与人员名单等事宜。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及相关部门推荐的方式共产生听证会参加人9名。本次听证会应到会9名,实到8名,请假1人(已于会前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会上,区发改财政局陈述人对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的制定背景、前期工作情况以及《关于加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户口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深汕公安分局、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公共事业局、区住建水务局陈述人分别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户口迁入登记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人员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升入学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做好深汕居民户口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等进行了阐述。听证参加人围绕听证事项依次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各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询问内容分别进行了回应。
三、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听证参加人一致认为,制定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其配套文件是合理且必要的,文件内容完善且符合深汕实际,对推动深汕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重要作用。听证参加人主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希望落户政策更加放宽,比如人才落户的申请材料,希望取消户口簿的要求。
(二)“深汕户口”和“深汕居民户口”是否有区别,如无区别建议统一表述。
(三)《实施细则》中关于“申请租赁入户人员,经租赁房屋产权人同意的”,对应需要什么材料,建议在《实施细则》中补充所需材料。
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询问当场进行解释说明,并得到听证参加人的认可;对于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均已采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发改财政局会同深汕公安分局、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公共事业局、区住建水务局将结合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深汕居民户口管理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并推动相关文件印发实施。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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