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粤文旅文保〔2025〕6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文物单位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辖区20处不可移动文物信息(详见附件)进行了更新,现于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3栋4楼公共事业局。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51665433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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