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消防救援中心项目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三)申请事项:改变绿地性质占用城市绿地81㎡,迁移城市树木4株。
(四)项目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文路与新屋河交汇处东南侧。
二、申请理由
深汕消防救援中心项目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521202010001号)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15212024GG0059414号)及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深交许(深汕)【2025】178号),在创文路上开设永久出入口。路口开设在创文路上,宽30m,转弯半径为6m。路口红线范围内涉改变绿地性质占用城市绿地面积81平方米,迁移城市树木4株(不涉及古树名木、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22101420
(二)电子邮箱反馈:cgzhzfj_srhw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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