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度区、街道、村三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区各级河湖长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
特此公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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