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摊贩经营的工作部署,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现就摆摊设点严管区域划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管区域范围
以下路段划定为摆摊设点严管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摆摊设点等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
(一)大德路(创文路路口至创强路路口);
(二)鹅埠路(创强路路口至创富路路口);
(三)创富路(鹅埠路路口至发展大道路口);
(四)通港大道(小漠隧道口至通港一路路口);
(五)红海大道(疏港大道路口至黄埠交界)。
二、管理措施
严管区域范围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摆摊设点等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2101435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美丽深汕!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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