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书法家协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书法家协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91068
三、业务范围:
(一)组织本会会员加强书法艺术学习与创作;
(二)开展书法篆刻爱好者学术研讨交流;
(三)组织会员书法普及,整理研究书法文化遗产,参加各类书法艺术活动;
(四)组织书法创作、比赛、展览及书法艺术服务等活动;
(五)组织书法艺术深入基层,提高书法创作水平。
以上业务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四、住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142号晟火科技园科研综合楼六楼601室
五、法定代表人:叶锦松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七、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九、成立登记日期:2026年3月2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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