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第十八条规定,现将我区(局、委、署等)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局、委、署等)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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