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深汕辖区已依法取得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