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无主摩电车辆18辆。经多方核查,至今无人认领,无法查明权属,现依法予以公告:
一、本次公告无主摩电车辆共计18辆,车辆信息详见鹅埠派出所无主摩电车辆登记台账(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请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权属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合格证明等)及相关授权委托手续前往鹅埠派出所办理认领及处理手续。
三、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查明权属的,我单位将按法律规定对无主车辆依法上缴国库或统一销毁。
联系人:戴警官
联系电话:0755-85127800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鹅埠段)262号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鹅埠派出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鹅埠派出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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