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24〕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将2025年度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我区三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鹅埠水质净化厂累计处理污水927.13万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1371.07吨(绝干污泥),纳入市政排水管渠558.35公里,市政污水(截污)泵站26座。我区污水处理费上缴区财政专户11400984.19元,全部用于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费用。
特此公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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