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2023年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经企业自评、佐证材料审核、现场抽查等程序,我区2026年新申报企业中,2家符合评价标准;2023年复核企业中,6家符合评价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17日-7月21日(共5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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