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第一条)》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资金拨付最终以资助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共5天)。
联系电话:0755-221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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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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