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住房保障 招聘 招商引资 比亚迪 企业开办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

  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对我区的影响逐渐减弱,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7月26日10时将防台风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6日14时起分批解除全区“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

  一、各类学校在排除校园安全隐患、符合复课条件后有序组织开学复课;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确保场所安全、符合开业条件后有序恢复营业。教育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做好上述检查工作。

  二、所有在建工地要全面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符合复工条件后有序恢复施工作业。住建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做好上述检查工作。

  三、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要全面开展复产前的安全检查,符合复产条件后有序恢复生产。

  四、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等,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安排恢复运营。

  五、渔业船舶、渔排作业、海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解除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各部门需持续落实次生灾害防范措施,重点排查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区域,严防积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七、请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感谢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配合,请继续关注相关信息,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6日


【我要纠错】【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