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望鹏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项目名称:望鹏大道(科教大道至通港大道段)建设工程
建设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街道、赤石街道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南起通港大道,北至科教大道,全长约10.6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规划红线宽60米,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下沉隧道1座,长约1.7公里;互通立交6座;桥梁9座,含主线桥5座、立交桥3座、人行天桥1座;下穿通道4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隧道工程(含电力隧道、综合管廊)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2栋4楼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878702****
电子邮箱:853663771@qq.com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3265011-1619
电子邮箱:chenywh@szmed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下载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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