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2026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打击重点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二)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三)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四)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五)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二、举报途径
(一)举报电话:0755-22092181(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二)来信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3栋1楼政法社会工作局(区扫黑除恶办),邮编:518260。
(三)举报平台: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办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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