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片区治水提质二期工程于228国道鲘门段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133㎡,迁移城市树木8株,其中黄槐5株、木棉3株。
(四)项目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街道228国道。
(五)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限: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2月3日
二、现场公示情况
申请单位已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将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片区治水提质二期工程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在现场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绿地树木保护管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我局对该事宜进行公示。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16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范工, 电话:0755-22101420
(二)电子邮箱反馈:cgzhzfj_srhwk@szss.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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