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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人调身边事 深汕法院推进“无讼村居”试点

  近日,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红泉村党群服务中心调解室内,积怨多年的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这背后,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联合多方解纷力量,将这起持续二十余年、跨越两代人的恩怨成功化解。

  “之前他们砍了我家的果树,现在这块地也绝对不能让他建房!”“地都给我们了,我们清理掉地皮上的杂物不是天经地义吗?”

  争吵的场景发生在红泉村委,不久前,红泉村村民卢某在本村宅基地申请建房,村委会告示期间,同村村民黄某来到村委会提出反对意见。原来早在二十多年前,卢某的大伯在这片宅基地最初建设时,未与黄某一家协商,就强行把该地块上黄某家栽种的数棵树苗砍伐,两家人由此结怨至今,频繁发生争执。村委干部在多次劝导无果后,想到了请民间调解志愿队“五老”调解员出面,为矛盾双方创造和解机会。

  “民间调解志愿队”是深汕法院在红泉村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过程中推动成立的基层解纷力量,是深汕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成果之一。目前,已成功吸纳了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13人,成立2支民间调解志愿队,“用身边人调处身边事”,有效开展家庭、邻里相关纠纷调解工作。

“民间调解志愿队”调解纠纷  

  为了解当年纷争的全貌,调解团队多次开展实地走访,上门向街坊邻居询问情况。经过一番劝说调解后,两家人就历史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卢某同意向黄某一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签订调解协议后,黄某也不再反对宅基地建房申请。调解团队还对当事双方及其家人开展思想工作,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两家人握手言和,二十余年的积怨就此成功化解。

  “基层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深汕法院始终践行‘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参与基层治理,靠前指导,推动基层解纷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介绍道。

  深汕法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无讼村居”创建,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格局,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和美”乡村从“无讼”出发,让“少诉无诉”在主题教育中见行见效。

  深汕法院深入四镇走访调研,共组织座谈会6次,实地、线上访谈30余次,开展调查问卷230人次。推动红罗、红泉两个村的“无讼村居”创建,与共建村建立纠纷处理、诉调对接、风险预警、巡回审判、重要会议列席、法官指导等机制,培育“无讼”理念,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源头治理”转变。自2023年9月份以来,已排查矛盾纠纷27件,化解纠纷14件。

  目前,深汕法院已与鲘门镇政府、红泉村委签订“无讼村居”共建协议,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分流、跟踪、化解,形成工作闭环,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变“坐庭审案”为“主动走访”,选派法官定期驻点村镇,提供法治辅导,为农村建房、征地拆迁等重大疑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自2023年9月以来,已发送司法建议2份,推动镇村征地款补偿有关纠纷化解。

  (通讯员 伍晋贤 邱景昱 侯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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